返回列表 發帖

有罪還是沒罪?

裁判: byeme

本帖最後由 byeme 於 2011-6-21 22:14 編輯

想信大家都認為殺人是不對,
除了自衛殺人外,其他一律為有罪,
但如果為了保命(自衛不算)而殺人又有罪嗎?
我舉一例,
有4人乘船到海中心,
怎知遇到風暴,
一起被沖到一個小島,
結果他們都被困在該小島,
他們知道兩星期後會有船經這,
但附近都沒有食物,
一星期後便會餓死,
一星期後,
他們都餓到暈,
一人提議抽籤,
如果抽中了便要死而其他人可以吃他的人肉活到下一星期,
其中一人因仁義道德拒絕了,
結果那一天晚上沒有抽籤,
其中兩人由於受不了,
殺了另外一個人,
那兩人馬上吃他的肉,
之前拒絕的人也受不了也一同吃,
一星期後,
船隊看到屍體把三人送到法庭,
三人如實說出殺死了他們的同伴的經過和原因,
那法官應判他們有罪還是沒罪?
正方

有罪

反方

沒罪

鶴翼不欠落 心技至泰山 心技渡黃河 唯名納別天 兩雄俱別命

回復 1# byeme
這應該是麥可桑德爾寫的Justice (正義) 裡的內容吧?!

TOP

本帖最後由 byeme 於 2011-6-19 20:50 編輯

回復 2# 零售商


   沒錯
但那討論的是功利主義。
我只是引用其例子,
因為覺得很有意思。
鶴翼不欠落 心技至泰山 心技渡黃河 唯名納別天 兩雄俱別命

TOP

回復 3# byeme
我知道

TOP

有罪
其他人並非自願被殺(即抽籤)

TOP

你們無視了重要的水

TOP

你們無視了重要的水
witanina123 發表於 2011-6-20 18:41



    假設人不需飲水可以嗎?

TOP

水不是討論重點吧.......

TOP

無罪理由

1.犯罪必須依當地法令決定其罪刑(假設此無人島無國屬)

就例如在公海中殺人,除了所屬船隻之所屬國有審判權外,其餘一概不得干涉

沒什麽論點可言...就打這個吧!
舉長纓,古來征戰幾人回?
解征轡,試問來世願相隨?
何堪楚歌聲聲催,山兮河兮遠不及妳那回頭一轉臉

TOP

無罪理由

1.犯罪必須依當地法令決定其罪刑(假設此無人島無國屬)

就例如在公海中殺人,除了所屬船隻之所屬 ...
adolf1993 發表於 2011-6-21 00:27



    應該是指中華民國或者香港法律

TOP

應該是指中華民國或者香港法律
samsam 發表於 2011-6-21 11:14



    對方辯友,您是從何論證,在此審判的法律是中華民國的法律抑或是香港法律

    若您方無法論證出這塊,那此論點並不能為我方所接受

    故還請您再多提出些證據來證明您方的據論是正確的
舉長纓,古來征戰幾人回?
解征轡,試問來世願相隨?
何堪楚歌聲聲催,山兮河兮遠不及妳那回頭一轉臉

TOP

本帖最後由 byeme 於 2011-6-21 21:48 編輯

都離題了= =
這題目主要比較的是人權法律比較重要還是多數人的生命比較重要
鶴翼不欠落 心技至泰山 心技渡黃河 唯名納別天 兩雄俱別命

TOP

本帖最後由 路易洪 於 2011-6-21 22:10 編輯

無罪
依刑法規定,若緊急避難時殺人兒時者,無罪,頂多輕判「毀吮屍體罪」而已。

真實案例:幾十年前的海山煤礦爆炸倒塌,只有一個礦工存活。被援救上來時述說被困在地底的二十多天是如何活下去的:在爆炸的那一瞬間,他因為剛好在岩壁後工作,沒有受到重傷,但是等他清醒時一看,四處都是屍體,包含他最要好的同事。為了下去,他很嚇心來割取朋友屍體上的肉塊,就著水吞食。直到重見光明。被救出來說出的這番話,舉世震撼,檢察官和法醫為了查證是否屬實,特別自掘出來的屍體驗屍,果然發現在某些屍體上的大腿腹都有拳頭般大小的凹口,因此移送法辦。但是法官審判時認為加害者是為了求生,不得已為之,所以無罪定讞,只因毀損屍體罪判處拘役而已。這是由法醫權威楊日松柏是親口講述,由編者筆記。

當然故意殺人再吃人肉當然是有罪的,而且還會加重致死刑(台中女保險員被分屍命案)。

TOP

本帖最後由 adolf1993 於 2011-6-21 22:09 編輯

回復 12# byeme


    那你ㄧ開始就應該要清楚地闡述你要打的重點

    而我只是以我的觀點來看有罪或是沒罪

    單就字面上來看有罪以及無罪,你也不能夠限定我所闡述的事實

    要打有罪無罪的事實性辯題就說清楚點,要打人權以及現行法律的價值觀辯題亦同

    否則會讓人搞混的
舉長纓,古來征戰幾人回?
解征轡,試問來世願相隨?
何堪楚歌聲聲催,山兮河兮遠不及妳那回頭一轉臉

TOP

本帖最後由 byeme 於 2011-6-21 22:14 編輯

回復 14# adolf1993

看首三行= =
經你這一說,還是加顏色好了。
鶴翼不欠落 心技至泰山 心技渡黃河 唯名納別天 兩雄俱別命

TOP

回復 15# byeme


    通常一個題目在出來時,會有一段闡明為何這個辯題會出來的解釋(需要性)

    在解釋完之後,才會再下面再註明所要表達的主旨

    不過也是我眼睛看不出來,沒有看清楚其中的意思,是我疏忽

    在此鄭重向您道歉
舉長纓,古來征戰幾人回?
解征轡,試問來世願相隨?
何堪楚歌聲聲催,山兮河兮遠不及妳那回頭一轉臉

TOP

沒關西 沒關西
是我排版不好。
鶴翼不欠落 心技至泰山 心技渡黃河 唯名納別天 兩雄俱別命

TOP

根據中華民國法律
在特定情況下(如主題的情況)
因為為了生存而"不得以"殺害其他人
是沒有刑責的

TOP

如果不殺  四個人都死   但是如果殺一人  就可以救活大家   寧可殺一人救三人   不要一個都救不回來

TOP

回復 18# waynechen251


    你說的應該是自衛= =
鶴翼不欠落 心技至泰山 心技渡黃河 唯名納別天 兩雄俱別命

TOP

有罪
違背仁義道德,那還做人類幹麻?
吃自己同伴的肉?乾脆變禽獸
既然想活,一定有辦法?
如果要違背道德不如來世做畜牲= =
走你的路吧!不必理會別人怎麼說。

TOP

回復 21# B咖


    無罪 法律本來就是不考慮道德良性
試問,若您騎車遇到了一條狗和一個人
而在無法煞車成功的情況下
您寧願撞誰??(注意 僅能擇一)

選人,難道狗不是生命嗎?無道德良知
選狗,人不是生命嗎?無道德良知

TOP

有罪的......

不應該在追求自己利益時剝奪他人利益

不然這世界上就會產生一種情況

窮人或走投無路之人

將富人殺害之後財富據為己有

而其並不會被社會所定罪

我認為罪刑是一定要有的,只是可以減輕其刑

但並非完全的廢除

TOP

#13

因此是有罪
#18
那可否殺害你為維持我的生命?
#19
是有無罪而非能否救回

TOP

砍手砍腳便可以吃
何需直接殺人?
How Am I Supposed to Live Without You?

TOP

回復 25# wilsont58895


   把手跟腳砍了跟死了不是沒兩樣?   在讓自己的家屬更辛苦?
                    成為家庭中的負擔    何必呢?

TOP

回復 26# JUS3698


    你覺得他們把手捐給同伴的心態
會覺得他自己是個負擔?
家屬也可以為他感到驕傲
畢竟它的手是救活人命的
而不是意外發生的
走你的路吧!不必理會別人怎麼說。

TOP

前提是犧牲者不想犧牲任何東西,
如果犧牲者自願犧牲當然沒有罪,
現在因為每一個都想生存才有人提議抽籤決定和有人被殺。
鶴翼不欠落 心技至泰山 心技渡黃河 唯名納別天 兩雄俱別命

TOP

前提是犧牲者不想犧牲任何東西,
如果犧牲者自願犧牲當然沒有罪,
現在因為每一個都想生存才有人提議抽籤決 ...
byeme 發表於 2011-6-25 15:09



    嗯
因犠牲者並非自願
因此有罪

TOP

我選錯了= =

我想說的
是就算餓也不能吃人..
像是AB裡的第7集

TOP

返回列表

戰略要地重大資訊 關閉


關於要地的異常

將軍正在進行修復, 短期間請大家多多包涵. 主要是要修復一些被修改的設定, 也請大家不要驚慌.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