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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香港基本法

不少人認為香港基本法期限僅50年,我們看看基本法原文:

第 五 條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不 實 行 社 會 主 義 制 度 和 政 策 , 保 持 原 有 的 資 本 主 義 制 度 和 生 活 方 式 , 五 十 年 不 變 。


換句話說,基本法本身沒有列明"基本法的有效期為50年"。當香港到達2047年時,香港將無法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

因此,我們必須理解基本法是否在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及生活方式內,此條款時限應該是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基本落實時間或1997年前,故基本法有限期不應該是2047年。

歡迎各界討論。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猜意思中,所以第三段你指始點可能更早,所以會比2047年更早結束囉。

就這點我覺得這既然形式上非政治上的條約(實質扯多了我要避免呵呵),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的法律,從法律來看,基於法律安定性,就算超過50年,雖有遭修法風險,如沒有充足的理由,仍不應修法。然就算未滿50年,理由充足,還是可能被修法。(看樣子避免不了了)

所以我覺得這是實質上為政治上的條約之法律條文,未來可能仍須以政治解決,因為....連最高位階的憲法都能做好幾次近乎重新制憲的修憲(維基百科的吐槽,雖然有被標明中立性不足),搞得我覺得黨即是法@@ 所以這種國家級利益似乎難以從法律角度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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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2# 0072005

我寫了又刪,刪了又寫,感覺就此沒有甚麼可以延伸補充。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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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0072005 於 2016-1-5 00:14 編輯

回復 3# 逍遙的安少


    已經快12點,明天還要期末考,就算你已經長篇大論,我也打算後天才回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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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現在都開始改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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