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重點是政治逼害

有此情緒,可以歸根於司法院院長由總統提名,因此,必然有報恩或受總統控制的人擔任。

這才是台灣民眾認為政治逼害主因。



問題核心是人民對於當前司法制度的不相信,因此,應當改革司法院,效法香港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任命。

即台灣的司法院院長由法律人士組成的委員會任命,才可以解決上述問題。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TOP

回復 11# 0072005

你的說法我可以理解,但不適用於這個情況。

我個人是同意中央集權,甚至是君主專制。

不過,從民主政制來看,這是十分危險。



從台灣國情來看,當一黨執政,其黨便可以擁有特權。

舉例來說,曾有人諷刺拿出黨證,你還能說甚麼!?

這就跟內地的我爸是李剛一樣原理。

而在金錢的政治機器推動下,民選總統往往是由最大執政黨所擔任。

而這與以黨延伸的管治團隊有關。

這正如0072005所說,確實有利於施展。


不過,我重點要說是司法本身與行政是沒有太大關係。

再退一步而言,人民好像香港般不停搞司法覆核(即就有關政府政策,民間提出訴訟),司法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亦無法解決問題。


因此,我同意你的見解,但行政運作暢順套用於司法院院長任命一事上,個人認為有得商榷。

而司法獨立,有助於公平審訊,從而避免上述所謂政治逼害的說法。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TOP

回復 13# 0072005


因此,司法力量必須由第三方勢力組建,即法律人員組成的委員會。

這群人不屬於黨派,足以制衡以黨干涉司法的情況。



以現今王金平的情況,就是國民黨內部分成兩派,而王金平統有之司法派與馬英九的行政派抗衡,從而導致國民黨抗告無效,因為王金平掌有司法院權力。

現今的情況形成了權力鬥爭,而無第三方調停。


三權分立之目的,乃在於行政與立法(監測性質)之鬥爭,如無法解決,則由第三方司法,即法官解決。

如法官本身有問題,即總統可簽署法令,再由立法院通過,以法令逼使司法院罷免不良法官(或透過法案制衡法院)。

因此,從這次事件,可以看到中華一方提出的"行政主導"概念的弊病。




補充: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官是由人民代表大會常委選出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TOP

本帖最後由 逍遙的安少 於 2013-10-2 22:05 編輯

回復 16# 0072005


不好意思,我看錯了,我以為他是司法院院長.......

那麼,現在情況是行政與立法之爭,而司法方因為涉及黨派,而無法進行第三方公證處理。


最後,按你所說,法官不能保證是否黨員,但可以加入條款,限制法官不得為任何政黨人士。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TOP

回復 18# 0072005


首先,司法院院長必須是經由獨立的法律院出身的委員會推舉出來,不得由總統提名,無否決權,僅備儀式上任命。

這樣子,將會形成法律院生所形成的利益集團,因為司法院院長下的,皆是其門生。(這會形成法律院院生特權情況,但此非討論範圍)


當然,你的說法是利益集團與利益集團勾結,我可以理解。

因此,這必須要有陪審團,而陪審團的組成,皆是社會上不同的人士,這樣便有雙重保障。


當然,你可以會認為既然有陪審團制度,為何仍需要司法獨立。

因為陪審團只有終審法院或高等法院才有,普通法院是以法院判決為準。

第一項措施是防止現屆執政黨黨員,持著黨權,橫行無忌。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TOP

回復 20# 0072005


我不解如何侵害四權,可否釋論之?

首先,我理解你的說法,亦有事例支持你的說法。

http://evchk.wikia.com/wiki/%E6% ... 6%E5%93%A1%E6%A1%88

上述案件被告人由於與司法利益集團的首長,擁有親屬關係,因此其判刑極輕。

因此,我們皆同意與司法集體有利益關係者,往往得到司法特權。




我必須再一次指出,現今中華民國司法院人事任命是由大總統提名,而立法院准許。

以當前狀況而言,總統與立法院皆受國民黨控制,而司法院亦與國民黨人有利益關係,形成報恩情況。

因而導致我上述的拿出你的黨證,就如同在中國說我爸是李剛,享有司法特權。

而當立法院由民進黨控制,而假設立法院否決任命,亦會形成政治對立危機。



司法獨立會形成新一批利益集團,但這群集利益集團可以制衡其他利益集團,更甚行政院與立法院兩大利益集團鬥爭時,可由第三方利益集團所調停。

這就是我欲說的,這亦是三權分立的理念。

而從制度來看,黨員數量遠較法律系出身學生多,享有特權者自然更多,弊患更大。



另外,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總統具有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因此,總統可以以上述司法權力,而為所欲為(先排除民意考慮)。

這一次王金平事件,屬於國民黨內部鬥爭,雖然看到司法院違反黨主席意志,但這只是國民黨內部黨派妥協結果,但從整個政體來看,當總統及立法院皆為一黨所控制之時,即黨員享有不少特權,而無人制衡,更甚可以以此對政敵,進行政治逼害,因為整個民國體制是總統集權制、或是黨國不分的格局。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TOP

回復 22# 0072005


雖然不敢說我知比你多,但我還是先論述一下。

三權分立理念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開。

行政掌有決策、執行等基本政府機關權力,以台灣來說,就是整個官僚體系(我大概知有兩種,而這兩種與香港是相同,決策官和行政官的性質,忘了台灣是否這樣叫了……)

立法權歸於國會,而國會可就行政首長,即總統所提出的議案,進行審視及是否予以通過,達致制衡。

司法權歸於法院,若總統議案,國會不通過,但總統依舊堅持,所造成的政治危機,更甚是政治逼害,可以透過法院就憲法,作出仲裁。

而孫中山的五權分立理論,再分有用人之權與監測之權,前者源於唐代而成之科舉制度(禮部掌推薦試之權,而吏部掌用官之權),後者就是刺史、台諫。



說了這麼多,其實有點廢……

台灣之司法制度上,起訴權應該歸入司法院,而司法院所有。

問題重心在於起訴權與司法權,皆有一人持有,還有一悲劇是隸捕權在警察手上,而此權又在行政體系上。

我要論證的只有一事,台灣現在沒有實現五權分立,而是五權集於或圍繞總統一身



而我所擔心的是政治逼害,觀乎國民黨再度執政後,其一系列的政治事件,皆有針對敵黨的性質,即民進黨性質。

現存制度若果是一黨專政,當然沒有問題,因為黨國不分,但當社會上有多黨的時候或兩黨政治時,一黨上台則會對敵黨,做成眾多政治逼害。

因此,現行法制不論用於當前格局。



又有點離題,你所說的司法權過大而侵害諸權,這是不存在。因為刑事起訴權是由政府所掌有,只有政府不起訴,就不存在司法問題(將軍就要地法則時,亦曾提及須有被告人及原告人的名詞,但忘了……)

最後,在憲法上第四十條,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已經寫明是由總統持有,不需要經行政院或立法院議決。縱管根據維基所寫,亦只有大赦與減刑需要經過立法院決議,特赦及復權不在此列。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TOP

回復 24# 0072005


由於趕急出門,我也略略回覆,若再有疑問,回來再一起討論探討。

1.        確實不是集中總統,但確是圍繞總統,其對各五權皆有一定權限。
2.        起訴權與審判權確實應該分開,我上文是認同,而我所說法院有審判權,司法院有起訴權,這兩者要分開,而不是法院的大法官置於司法院之下,變相兩權皆有。
3.        政治逼害與司法權過大,而司法獨立會偏幫司法人員,我理解,正如我上文述為你提供了事例支持,我所說的是現今是黨員有司法特權,按此篇所說,不過是司法特權由由法律人員擴大至整個黨員。因此,我提出把惡化情況降至最低,就是司法獨立,因為司法人員畢業生必較黨員為少
4.        副署的話足證總統持有特權,因為二人皆是總統下屬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TOP

本帖最後由 逍遙的安少 於 2013-10-10 21:52 編輯

回復 26# 0072005

1.就你說五權互相制衡,其實是無此回事,因為五權皆置於總統下


民國總統如皇帝無異,只是總統由民選,而皇帝是世襲。

但三權分立理念應該是這樣


三權分立你可以不理,我只是要論證,五權沒有互相制衡,而是全置於總統之下,圍堵總統而轉,總統近乎集大權於一身。


2.我查了,我明你說甚麼,逮捕權、起訴權在行政機關,而審判權在司法機關,而問題是兩者皆置於總統之下,變相總統擁有逮捕、起訴、審判等等權力。

3.因此必須立法限制法院人員不得為黨員,確保憲法中所說的:「法官須超出黨派,依據法律獨立審判」

4.我們是討論司法院與行政院,立法院不在此列。若果總統違反司法院的法庭決議,進行特赦,司法院是無權駁之,所以總統是有足夠制衡司法院權力,而司法院絕對無法獨大,從而完全侵佔其他五權。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雨點滴,盼君將留此;
雷神稍鳴動,陰霾天空縱無雨,吾亦留此地。

TOP

返回列表

戰略要地重大資訊 關閉


關於要地的異常

將軍正在進行修復, 短期間請大家多多包涵. 主要是要修復一些被修改的設定, 也請大家不要驚慌.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