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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 在辯論區偷積分時的啟發 [打印本頁]

作者: my555    時間: 2011-6-15 21:01     標題: = =" 在辯論區偷積分時的啟發

嗯 對個人這個在要地拉高平均年齡
又為老不尊的人而言
辯論區拐積分比要地各區都還要輕鬆(剛好首篇的議題我有很大的爭議....)
這次第一次面對有多人對多人辯論(目前)的時後
會發現 容易產生 同方所發表的論述 會破壞 或 增加 同方論述的正確性
不知有無方法可以在辯論區增加數個臨時子空間(嗯 通常應該是二個 )
給辯論二(多)方 做為統一討論 論述的空間
不知系統上可否設定 必須加入辯論方才能加入子空間的設定?
另外...其實那議題我其實是屬第三方的....
作者: LaLacyan    時間: 2011-6-15 21:14

其實在你未選定正方和反方前
你點擊回覆該篇文章
左上角會有個觀點
可以選擇你的立場

正方.反方.中立
發帖的設定選項我就不確定了
你可以測試看看
作者: 0072005    時間: 2011-6-15 21:21

回復 1# my555


    我也覺得阿
作者: my555    時間: 2011-6-15 21:27

其實在你未選定正方和反方前
你點擊回覆該篇文章
左上角會有個觀點
可以選擇你的立場

正方.反方.中立
發 ...
LaLacyan 發表於 2011-6-15 21:14



    嗯 不過其實沒差 因為我的論述的確是屬於主題中 且在早年的網路論戰中早已對決過的正方論述
但那論述也是二面刃 也可以攻擊正方的究極武器(歸就於台灣某政黨 見獵心喜 畫蛇添足 將正方論述搞成四不像)
作者: LaLacyan    時間: 2011-6-15 21:44

覺得那一區一定要個公正且中立的區長才行
像是假如出現攻擊或挑性的言語
要馬上處罰之類的
畢竟如果是特殊主題
有些人都很不理性(趁機數落人之類的?!)
作者: jacky32120    時間: 2011-6-15 22:14

太殘暴了OTZ..........

居然拿那麼考古的東西來打我

辯論本來就不是吵架

沒必要為了討論一個事實而生氣,是吧~~~
作者: adolf1993    時間: 2011-6-15 22:30

我以為

這已經不是辯論賽了,而是一場混戰

我打辯論一年多了,從沒見過評審可以當成辯士加入戰場

還有中立可以發表言論的

這樣只會造成亂像

我希望要地辯士素質可以提升點

在發表言論之前,先看對方辯友說的是什麼

在腦中理解過後才發出言論

別一股腦兒的沒經過大腦就直接表率出來

我甚至還看到同隊的辯士的論點互相衝突

拆解攻防這方面的技巧不會沒關係,畢竟很少人打過正式的辯論賽

但至少要切到主旨,別把題目打糊了

對方批哩啪啦的說了一堆言論,看起來言之鑿鑿

似乎融入了對方的世界中

但其實他說了這麼多東西

就是一個論點罷了

在打辯論賽中

要懂得把對方的言論整理起來

成為一條條的據論

將這些據論思考一下

想想我方有哪些論點可用

做個比較再言而行之

這樣才清楚且能完全表達並讓對方接受

假設對方說了一堆話

你就思考一下,在下一篇的帖上先確立對方的架構

問是不是這樣,如果是的話,接下來就以這模式打下去

這就叫"框定'辯論技巧一定要會的

要先了解對方在想什麼才能根據以下進行論戰

這樣打下去才會順暢,不會發生剛剛的問題

我建議,如果要打辯論賽,一個題目訂下來

正反方至多三名

中立者在旁觀看,不要擅自發表言論

打到一個程序,差不多了

正反方各自挑一位下結辯

然後由貧審講評決定誰輸誰贏

這才是一個正常程序的辯論賽

而辯論區的後續事宜,請大家拭目以待

務必會給大家一個最優質的辯論環境的
作者: 逍遙的安少    時間: 2011-6-15 22:45


要運作,絕對不難。畢竟,所有可能出現的因素,也想到了。

針對他方言論,導致失敗,可以考慮採取「雙面運行制」。
一種帖是讓團體辯論,一種帖是讓非團體辯論。
而組團辯論,則是人們自組。

另外,對於團體參與辯論,要地將會提供資金援助,以供短消息討論之用。
若不使用,亦可收推廣鼓勵之作用。(振興版區之見解,非此討論重點)

設版上,亦可以開設大量分版,因相信要地不會產生大量辯論隊伍。
故此,這亦是可取之法。而分版設得過多之時,則採取精簡,亦未為晚也。

而優勝/積極參與團體辯論團隊版區,可獲得「雄辯天下」名稱使用權。即版區名為:雄辯天下─xxxx辯論隊伍(名字,非此討論重點)




大體上,大凡出現人身攻擊或挑釁意味,超出可容忍限度。
大致上,已經是因個人感情而輸掉的了。




再來,是針對網絡特性,提出指引:
建議1:不建議參與者,翻查人家先前所發的帖,作為辯論擊倒對方證據。
原因1:明顯是找渣,絕對會得罪人
原因2:人家先前發的帖,可版視為討論。若是辯論帖言論,亦因時易世移,未必管用


建議2:不建議參與者拋資料或資料過份「精準」
原因1:裁判會視為以大量資料,而無選擇能力。(如維基link)
原因2:網絡資料,可以做假,以往往缺乏公信力。(如維基)
原因3:拋出網絡資料,何人為作者,很容易成為對手攻擊可信性目標。
原因4:資料形容過份精準,將給人無才,而需靠網絡。
因網上辯論,無需上場前準備,再一戰定生死。(例如:2008年北京奧運會,但不會清楚指出中華台北拿了4面銅牌。)

備份:歷史資料詳細點,可以。因為要地都是歷史人才,但切忌原文詳錄,流於背誦書呆子形象。

建議3:引文最好先引對方回覆,再引內裹細文回應
原因1:避免對手攻擊斷章取義情況
原因2:以便裁判閱讀



↑但個人仍然恐懼一點,過份完善會否失去辯論的衝勁?
作者: samsam    時間: 2011-6-15 22:47

我以為

這已經不是辯論賽了,而是一場混戰

我打辯論一年多了,從沒見過評審可以當成辯士加入戰場

還有中立 ...
adolf1993 發表於 2011-6-15 22:30



    我祇是補充一些資料= =
作者: adolf1993    時間: 2011-6-15 22:48

我們打辯論最忌諱找維基百科的資料

只要有人用....

後果自負
作者: adolf1993    時間: 2011-6-15 22:49

回復 8# 逍遙的安少


    沒錯,所以我不希望太過繁複

以免要地辯士怯戰
作者: 逍遙的安少    時間: 2011-6-15 22:53

我以為

這已經不是辯論賽了,而是一場混戰

我打辯論一年多了,從沒見過評審可以當成辯士加入戰場

還有中立 ...
adolf1993 發表於 2011-6-15 22:30


以上文章,不建議新手入門者閱讀。(第一,程序有點兒虛。第二,思考過程需時太久,思考太廣,新手看後,先懼3分)

但大體上,仍會加入在辯論區內為上,供有識之士參考。




大體上,我只建議新手1點:
在表明立場、論點和論證後,務必重申題目一次
大致通順、合理則可。

   




至於限制中立者的話,可能會是雙面刃。
不夠自由下,人流不會增加。
但不限制中立者,可能使正反兩方放棄。
故,有討論空間。
作者: jacky32120    時間: 2011-6-15 22:57

老實說我認為該場辯論的回應方法很直接卻也不失其正當性

"別用自己都能修改的資料來做例證"這個對於維基回應我覺得不錯
作者: jacky32120    時間: 2011-6-15 22:59

而關於吸引力我認為還能夠從辯論題目方面著手

可以拿出親和力高,而每個人都能夠有親身體驗之題目

希望參予人數可以依此增加
作者: my555    時間: 2011-6-16 01:54

回復 12# 逍遙的安少


    你這樣講 沒什麼吸引力啦
讓為老不尊的我幫你宣傳吧{:2_27:}
辯論 可以增加說服力
而增加說服力後.......
你可以用更強的手段拐妹了
作者: LaLacyan    時間: 2011-6-16 01:55

其實對於我這個新手來說
讓這樣我看起來
好像是挺複雜的說...
作者: 逍遙的安少    時間: 2011-6-16 07:02

回復  逍遙的安少


    你這樣講 沒什麼吸引力啦
讓為老不尊的我幫你宣傳吧
辯論 可以增加說服 ...
my555 發表於 2011-6-16 01:54



對新手要求,能言天下?
你未免高估了現在的年輕一輩了。

像LaLacyan這些新手,就是要先教他們如何做簡易「基本功」
作者: my555    時間: 2011-6-16 18:06

對新手要求,能言天下?
你未免高估了現在的年輕一輩了。

像LaLacyan這些新手,就是要先教他們如何做 ...
逍遙的安少 發表於 2011-6-16 07:02



    J大他就很利害阿 用的辯論手段、方針和我非常雷同 昨晚睡覺作夢才想到 是用和自已同樣一招(神似的手段)
上當一天以上了 囧
作者: adolf1993    時間: 2011-6-16 20:54

回復 18# my555


但你說的J大並不是新手

他已是在辯論界打滾數年的沙場老將...
作者: my555    時間: 2011-6-16 23:45

回復  my555


但你說的J大並不是新手

他已是在辯論界打滾數年的沙場老將... ...
adolf1993 發表於 2011-6-16 20:54



    那....開始認真為老不尊了 = ="
作者: jacky32120    時間: 2011-6-17 11:28

也沒有數年.....才兩年多而已

而且最近一年因會考試已經完全沒碰辯論一整年了........
作者: goahead    時間: 2011-6-17 18:41

I appreciate all of you who are desired to be a supervisor in the debate area.
However, the truths proved that most of the members are not keen on discussing or debating except the the political problems between China mainland and Taiwan.

I used to be a supervisor in the same area as well. May I remind you its job is difficult.You will spend a lot time for promoting the sense of debate to the other members in the forum.I do hope you can think twice beforehand.
作者: jacky32120    時間: 2011-6-17 19:43

也許吧...但沒試過誰也無法肯定會不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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