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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抗議刪帖於法無據 [打印本頁]

作者: 0072005    時間: 2012-3-30 18:36     標題: 抗議刪帖於法無據

我對逍遙的安少表達嚴正的抗議
根據無主題區共同版規第四條
"回覆文章內容至少6個字,同會員同日內同篇文章連續兩篇回覆視為灌水將短消息警告!"
遭受刪除的12篇文章應不能以回覆視之
這是嚴重的錯誤行政行為
依照依法行政原則,應該撤銷行政處分並提供賠償
總共12威望12要地貨幣12貢獻
另外在求償精神撫慰以及創作損失,共50要地貨幣

回覆0則刪,在各版規裡並沒有此一條文
居然還把我打了一小時的硬幣帖給刪掉
若要增修,亦也不可朔及既往
作者: 零售商    時間: 2012-3-30 18:52

如果真要刪他帖,
乾脆在議事廳討論一下,這種行為,

就算討論出來也只能限制往後的帖子

之前已經發過得帖似乎也無"規則根據"依循刪帖

破壞和諧不敢說,但沒按照版規把人家的帖子刪除,似乎是在打壓言論自由,
何況他發的帖子又不是沒有內容,硬是要說他灌水,也有點強辭奪裡,無法可循,若真的來硬的,

小的認為會破壞要地管理人員的公信力

要真看不順眼,小的建議可以招開全要地會員會議
討論灌水的定義

總而言之,我認為處理這次事件的管理人,真的於法無據.
有點強詞奪理,我是支持0072005的立場的,

認為管理人員握有重權,應審慎利用,太過於衝動和主觀了,
管理上還是要客觀點,何況這是第二次了,當然,
這都只是小的淺見
作者: 逍遙的安少    時間: 2012-3-30 18:59

回復 1# 0072005

對於刪除0072005於3日之內,連續發佈12張帖子,而內容空洞一事。
在此,我承認採用的版規處分,不符合文句原意。

而對於採取嘻皮笑臉式的勸導,處事有欠嚴肅,亦為一失。

對於是次一事以戰略要地基本概念的人治精神,去看待12帖,充斥於閒聊區內,而處以違規,未能在現有機制下,尋得合法的處分方案。

只合符情理,但不合符法理。

因此,針對於0072005的申訴,特此辭職,以承擔責任。
作者: 0072005    時間: 2012-3-30 20:08

我認為辭職一舉並不能落實責任政治以及政治責任

應當由行政者吸收自身的失誤來成為修正的最佳途徑

嘻皮笑臉式勸導毫無任何勸導的感覺,也感受不到勸導是事物的何種程度上的勸導,導致勸導無法達到應有的功效

並且質疑應遭刪除帖的審核以及定義

應建立一套規章或者多數共識,則是我認為相對完善的解決方式
作者: 零售商    時間: 2012-3-30 20:31

如果可以還請各位漠視2#的這一段
認為管理人員握有重權,應審慎利用,太過於衝動和主觀了,
管理上還是要客觀點,何況這是第二次了

我就衝動了,還說人家,何況人家都給我很多次機會,
我這樣太不仁不義了向安少抱歉

贊成4#應確立機制,"例如":確立灌水的定義,
或對管理機制與流程還有相關規章做出討論,以避免往後發生同樣的事情
作者: honamkan0    時間: 2012-4-26 17:23

一陣子沒上就發生了什麼事?
作者: 零售商    時間: 2012-7-27 12:04

最後007還是把這損失擔了嗎?似乎是沒有進展了,好像...沒賠償
作者: 零售商    時間: 2012-7-27 12:04

也沒人做結論...
作者: waynechen251    時間: 2012-7-27 19:52

我認為安少大不應該動不動便辭職
那麼我猜最後要地的人員都會全部下台



我們要做的是讓制度更完善 而不是讓更多有才能的人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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