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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轉貼]唐朝的房地產風波 [打印本頁]

作者: G.E.M.歌迷樂    時間: 2011-10-20 18:28     標題: [轉貼]唐朝的房地產風波

房地產問題,擱哪個時代都是國家大事。一旦處理不好,出的也盡是大事。下面這兩段唐朝的故事,就是個證明。

  物業稅收出了亂子

  唐德宗當皇帝的時候,很想勵精圖治一番,建設出美麗富強的大唐帝國。但日漸做大的地方藩鎮卻不積極配合,甚至仗著雄厚的財力軍力,對中央的統一指揮橫挑鼻子豎挑眼。一邊是怒火熊熊的中央政府,一邊是飛揚跋扈的地方藩鎮,雙方不斷地暗自較勁兒,終於導致矛盾不可遏制地爆發出來。

  公元782年,四家藩鎮聯合起來發兵造反。唐德宗收到報告後一刻不敢怠慢,連忙四處調動兵馬進行鎮壓。老話兒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一旦開戰,花錢更是有如流水。然而,此時德宗的口袋並不充盈。

  到了公元783年6月,戰火燒得更烈,各方軍隊對糧食、兵器、被服的需求也更加急迫,鬧得德宗難免心慌。此時,戶部侍郎趙贊十分貼心地向德宗上書,建議火速頒行物業稅,將中央的財政壓力攤派下去,從老百姓的口袋掏些銀兩上來以解燃眉之急。

  這個物業稅,在當時叫做 “間架法”。

  根據《資治通鑒》的記載,“所謂稅間架者,每屋兩架為間”。 也就是說,兩個並列的屋架之間的空間為一間,以此為征稅單位。此外,還按照房屋分為三個等級,“上屋稅錢二千,中稅千,下稅五百”,上等屋一間收物業稅兩千塊,中等屋一千塊,下等屋五百塊。

  假如您生活在德宗時代,而且經濟條件還不錯,有屬於自己的房子,那麼地方官員會派人通知您,周末別出門,在家候著。到了時候,執法人員帶著紙筆尺子,專程往您家去做現場勘查,核定您家裡有幾個房間,都是什麼等級。如果您家挺寬敞,四室兩廳,面積大房型好質量高,不論是投資掙錢還是自住享受都簡直沒得挑,那麼就是六間上等屋,一共要交稅一萬兩千塊。

  一萬兩千塊是個什麼概念呢。對於像郭子儀這樣戰功顯赫的名將來說,的確不算什麼,因為他的月工資就有上千萬。對於富商大賈來說,也不算什麼,比如大商人竇乂在繁華路段蓋了二十間商鋪出租,每天可以收租金數千錢(造店二十間,當其要害,日收利數千)。即便對於稍後些年在縣處級崗位任職的白居易來說,一個月也有六七萬塊的收入。

  當然,這些人畢竟屬於社會上層,最差也是中上層,幾萬塊對於他們來說簡直毛毛雨。可是對於普通百姓,這筆物業稅是個不小的負擔。

  不過,即便您對這項稅收有看法有意見,卻別想跟政府討價還價,或者用磚把倆門砌上說我們家就三室一廳,這樣的話後果很嚴重。因為,為防止偷稅漏稅,德宗在物業稅征收上有著嚴格規定,凡是膽敢隱藏實有房間的,杖打六十。對於勇於揭發這些藏匿行為的舉報人,則獎勵五萬塊錢(敢匿一間,杖六十,賞告者錢五十緡),獎金由被揭發一方提供。

  想想看,交稅不過一萬多,要是被人揭發了就得掏六萬多,還得挨頓胖揍,太不值了。

  其實,比普通百姓遭罪的人有的是。

  比如那些住著百八十間屋子的人,一交稅就得幾十萬塊。而且,他們雖然住著大房子,卻不代表很富裕。因為在當時有不少名門望族的後代,雖然繼承著祖先的高門大院,頂著赫赫的名聲,實際上家道早已中落。這麼一收稅,根本掏不出那麼多錢來。於是,我們看到了這樣的慘景,不少家庭一邊哭爹叫娘一邊拋售房產,難怪史載“怨讟之聲,囂然滿於天下”。

  好在啊,事情在四個月後出現了轉機。當年10月,德宗調往前線平叛的涇原軍隊途經長安時,因為待遇問題發生嘩變,史稱“涇師之變”。這些承擔平叛任務的軍隊在變成叛軍之後,為了獲取長安百姓的支持,派人在大街小巷四處宣傳,喊著“俺們不收你們的物業稅啦”(不稅汝間架除陌矣)的口號,民心隨之大變。

  唐德宗這下可慘了,徹底失去了民心,連護衛自己的禁軍都招呼不來,只好腳底板抹油從長安倉皇逃出,一路跑到陝西乾縣。

  公元784年,唐德宗總算緩過了這口氣兒,也徹底認識到了物業稅的危害。為了攬回失散的人心,不得已之下他公開向全國發布聲明,向黎民百姓道歉,承認自己工作失誤,致使百姓受苦、天下大亂。在道歉的同時,德宗高調宣布“間架法”正式廢止。

  至此,這個因亂而生,卻又生出許多亂子的物業稅終於徹底與人世告別。

  強拆上癮的後果

  那天中午天氣很熱,韋嗣立呼嚕呼嚕睡得正香,忽然被一陣腳步聲驚醒,睜開眼一瞧,一貴婦人站在面前,用一種很性感的聲音對他說:“老韋頭,你這房子不錯嘛!”待韋嗣立看清來者是誰,渾身一激靈,爬下床就要磕頭。那貴婦笑道:“虛禮就免了,趕緊收拾收拾搬家吧。”然後抬起手來,在空中畫了一個圓: “這裡的假山、池塘、亭子、走廊、正房、廂房,都已經列入拆遷計劃。”韋嗣立往貴婦人的身後望去,看到了低眉順眼的京兆尹、摩拳擦掌的捕快、全副武裝的弓手,以及大批惡狠狠的家奴。


韋嗣立是誰?他是武則天時的相州刺史、唐中宗時的兵部尚書,後來唐玄宗即位,他又做了國子祭酒。論職權,相州刺史相當於安陽市長,兵部尚書相當於國防部長,國子祭酒相當於教育部長。所以他是個很牛的人。

  那貴婦人又是誰?她是楊貴妃的三姐姐、唐玄宗的小姨子、宰相楊國忠的老姘頭,人稱“虢國夫人”。論品級,虢國夫人是一品,國子祭酒只是三品,差著兩級。論實權,虢國夫人的家奴都敢把公主打得滿街亂竄,而韋嗣立見到公主只有磕頭的份兒,差的不止兩級。所以虢國夫人是個更牛的人。

  當牛人遇見更牛的人,聰明的方法就是示弱。韋嗣立是個聰明人,他把腰一哈,把手一伸,做出了請的姿勢。那意思可不是請人家滾蛋,而是請人家拆遷。韋嗣立的大兒子卻不夠聰明,他聽說自家的房子就要被強拆,氣得跺腳大罵。虢國夫人小嘴一努,京兆尹立馬喝道:“這人阻撓拆遷,先捆起來!”捕快們一擁而上,把韋嗣立的大兒子包了粽子。然後虢國夫人的家奴扛著鐵鎬就上了房頂,劈裡啪啦往下扔瓦。很快地,韋嗣立的幾十間正房和十幾間廂房就消失了。

  拆遷總有補償,虢國夫人補償給韋家一塊十幾畝的空地,讓韋嗣立重新蓋一套宅子。再後來,韋嗣立的大兒子被放了出來,兀自氣憤難平,嚷著要告御狀。韋嗣立說:“別傻了,皇上跟那女人好得穿一條褲子都嫌肥,咱告御狀等於找死。再說人家還給咱十幾畝地做補償呢,拆遷那天虢國夫人還親自到場了呢,這都是給你爹面子。換一般百姓,她讓一家奴過去吆喝兩句,你就得搬家,而且絕不會給一分錢補償。”

  韋嗣立說得很對。據《明皇雜錄》記載,虢國夫人最愛蓋房子,而且最愛往大裡蓋,皇帝批的宅基不夠,她就自己搞拆遷,瞧中誰家的地皮,誰就得主動搬家,不然就把你往死裡整。小至普通市民,大到親王駙馬,都受過她的欺負,也沒見誰打贏過官司。

  唐玄宗時的政策是這樣子的:作為私人,你不許賣掉自己的土地,你每賣掉一畝,政府都要打你十下板子,然後還要判你這筆土地買賣無效,然後還要沒收你賣地所得的款項。這種做法的理論依據是,你的土地是國家分給你的,所以你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你只能使用,不許買賣。而其真正目的,則是為了錢:唐政府動用公權拆房征地,只需要花很少的錢,然後再轉賣或者劃撥給第三方,從中就可以賺取或省下大筆費用。

  一個國家剛剛起步的時候,政府手裡沒有錢,又不便征收重稅,強制拆遷和強制征地就成了一種很自然的選擇,這種選擇跟專賣一樣,都能使政府快速積累財富。倘若該政府是為了公益,那麼這種做法也未必完全沒有合理性。

  我們回過頭來分析虢國夫人強拆韋嗣立住宅這一案例。

  首先,虢國夫人強拆私宅並非純粹的個人行為,她有京兆尹陪同,有捕快和弓手護駕,處處都貼著政府的標簽。其次,虢國夫人強拆私宅並非為了公益,而是為了給自己蓋一所更大更豪華的房子。這也很像現在某些開發商,他們之所以借助公權拆遷民宅,絕不是為了讓廣大人民安居樂業,而是想以盡可能低的價格獲取地皮,再以盡可能高的價格賣出房子。或許可以這樣比方,虢國夫人在唐朝被人悶了黑磚,然後有了長達千余年的植物人經歷,今天剛剛蘇醒過來,又做了開發商。

  作為被拆遷者,我們或許能夠忍受出於公益的強制拆遷,但卻很難忍受像虢國夫人這樣出於私利的強制拆遷。或者更務實地說,我們可以忍受補償合理的強制拆遷,但卻很難忍受像虢國夫人那樣沒有補償或者補償很低的強制拆遷。

  就像吸毒一樣,虢國夫人對強制拆遷是有癮的,開些什麼藥才能幫她戒掉這個癮呢?

  比較常見的是兩種藥。一種叫“贖買”,就是我給你錢,一次性喂飽你,然後我們簽個契約,你保證不再強拆,我們也保證不找你麻煩。還有一種叫“嚴刑峻法”,就是政府通過一項政策,嚴禁再出現強拆事件,否則就處理相關責任人。這種藥唐朝就有,好像是唐玄宗本人開的,他說:在官侵奪私田,一畝杖六十; 在官侵奪園宅,一疋徒三年。什麼意思?就是說凡是不按政策強征土地的,每征一畝打六十大板,凡是不按政策強拆民宅的,則按民宅的市價進行處罰,每折價一匹布,強拆者都要勞改三年。

  唐玄宗這服藥很猛,可是不管用。為啥?沒人給灌啊。像虢國夫人那樣強拆民宅,唐玄宗不舍得對她灌藥;有些宗室跟虢國夫人合伙弄錢,不願對她灌藥;文武百官害怕虢國夫人,不敢對她灌藥。好了,我們只能眼睜睜看著虢國夫人拆房,眼睜睜看著被拆的居民無家可歸。

  拆遷繼續進行,矛盾繼續積累,平民的怒火燃燒到一定程度,就會出現井噴,然後嘗盡不公的受害者會按住虢國夫人給她灌藥。《舊唐書》,在後妃列傳中看到楊國忠被殺,虢國夫人逃到陳倉,於竹林中被人圍住,然後兒子死於亂刀,女兒死於亂刀,這位貴婦人猶自大聲喝問:“國家乎?賊乎?”意思是給我灌藥的是誰?是政府還是平民?殺人者答:“互有之。”

  後面的故事不太完整,寫到虢國夫人窒息而死,屍體被扔到郊外,隨即煞尾。我估計劫殺虢國夫人的那些人也不會沒事兒,因為唐玄宗回過神來,必會大開殺戒。

  本來就是灌個藥而已,最後搞得人頭落地,流血漂櫓,真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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