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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清朝末年的剪辮史 (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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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E.M.歌迷樂
時間:
2011-10-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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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的剪辮史 (轉貼)
留辮本是女真人的風俗,滿清入關後,多爾袞於順治二年下達剃發令:“今者天下一家,君猶父也,父子一體,豈容違異,自今以後,京師內外,限旬日,直隸各省地方自部文到後,亦限旬日,盡令剃髮,遵依者,爲吾國之民,遲疑者,爲逆命之寇”。此後便開始了血腥的剃髮留辮運動及中國男人二百多年的Q字髮型史。
二百年後,到了1840年的時候,人們對Q字髮型經歷了由抗拒到被迫接受,然後麻木,最後不再將其視作蠻夷之俗,而將其看作天朝大國之俗的過程。林則徐在澳門看到洋人的裝束打扮時曾鄙夷地說道:“真夷俗也”。而反觀西方人在看待當時的中國人Q字髮型時,亦是充滿費解與鄙夷。英國人伶俐曾說過這樣一段話:“許多年裏,全歐洲人都認爲中國人是世界上最荒謬最奇特的民族,他們剃發、蓄辮、斜眼睛、奇裝異服以及女人毀行的腳,長期給了那些製造滑稽的漫畫家以題材”。直到今天,辮子仍然是國外漫畫家醜化中國人形象的素材之一。
最早提出革除辮子的是太平天國,與滿清入關相似,太平天國將剪辮視作是否歸從其的政治態度,施行了嚴厲的剪辮留髮運動,其推行過程可以說是留辮不留頭,留頭不留辮。
鴉片戰爭之後,大批中國人或自願,或被拐賣到南洋及其它地方做苦工,一些出洋的天朝上國臣民終於發現辮子的醜陋及不便,但由於害怕清政府對其歸國設置障礙,剪辮易服仍屬個案,直到1898年,才有新加坡華人在報上公開提議剪辮,此舉在海外華人社會引起極大震動和爭議,贊成者指出辮子的種種不便及不雅之處,反對者則對此憂心忡忡,擔心剪辮後會被清政府視作異類,對其歸國及與清政府駐外機構打交道設置障礙,此次辯論以反對者的勝利結束,直到兩年後,即1900年,新加坡華人才開始成批剪辮。此間,孫中山等人所在的同盟會組織於1895年開始剪辮。
國內最早提出剪辮倡議的是康有爲,1898年康有爲向光緒提出剪辮易服的建議,未被光緒接受。
1900年的庚子國變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非常重要的事件,此後清政府威信掃地,對各地控制力削弱,地方勢力開始坐大,在各地租界以及東北等地,清政府已經不能有效行使主權。在此國家民族危亡關頭,一些海外留學生在同盟會等組織的鼓動之下開始剪辮,與清政府決裂,而國內的《湖北學生界》也在1903年提出剪辮易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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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歌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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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5 17:19
1903年以後,隨著留學生的歸國,在滿清中央政府控制較弱的南方各省,少量青年學生開始剪辮,清政府建立新軍後,爲了便於戴軍帽,部分士兵也剪去辮子,爲此清政府於1907年5月6日下達命令,嚴禁學生軍人剪辮,一經查出,分別懲處,但此時由於滿清中央政府的控制力已經今非昔比,此令並未在各地得到嚴格執行,清政府無奈,對此只有採取默認態度。
1910年,在第一屆資政院會議上,有議員提出剪辮易服議案,遭致部分滿洲貴族的激烈反對,有貴族言:“髮辮亡,中國雖不亡,大清國亡。”,但此時剪辮已是大勢所趨。
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開始實行強制剪辮法令,孫中山下剪辮令雲:
滿虜竊國,易吾冠裳,強行編發之制,悉從腥膻之俗。........今者清廷已覆,民國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滌舊染之汙,作新國之民。......凡未去辮者,於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淨盡,有不尊者以違法論。.......
然此時Q字髮型已深入民心,各地抵制剪辮事件時有發生,甚至在上海這樣這樣最開化的城市,依然是“滬上光復已兩月有餘,辮子仍未除淨,而各界同胞尚有心懷猶豫,躊躇不剪者,是滿賊之醜俗猶存,民國之聲威有損”,在偏僻地方,抵制事件更是多見。在此局面下,一些激進學生和軍人走上街頭,強行剪去行人髮辮,多有爭鬥流血事件發生,各地也先後出臺了各種剪辮法令。從此之後,多數民衆已剪去辮子。1917年張勳復辟時,北京城內百姓紛紛四處尋覓假辮是一個有趣插曲。
1928年5月,南京國民政府下達的《禁蓄髮辮條例》是最後一個政府禁辮條例。
張勳是去辮史上不能不提的一個人物,張勳其人視辮如命,其部駐徐州時,有士兵外出時遭人戲弄,辮子被剪去,張勳得知後,大怒,將這幾個士兵斬首。1913年,段琪瑞派人勸辮帥及其部下剪去辮子,張勳怒辮沖冠言:“頭可斷,髮辮決不可剪!”,來人驚懼倉惶而逃。復辟失敗後,辮帥逃到荷蘭大使館,爲了便於逃跑,在荷蘭大使的建議下終於剪去辮子,剪辮之時,張勳對其妾言:“我過去不剪,是不忘故主,不降民國的表示,今天要剪,是要去入外國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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