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蘋果日報:傳道人涉非禮案,法官以為春袋是膀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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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逍遙的安少
時間:
2014-4-6 21:14
標題:
蘋果日報:傳道人涉非禮案,法官以為春袋是膀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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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教會駐中學傳道人涉嫌藉詞性教育和檢查性器,九度非禮兩名中一男生案續審。案中兩名男生作供時,經常以俗語作為性器官代名詞,法庭昨天為此展開一場討論,其間發現主審法官林偉權從讀書時期開始,一直認為「膀胱」等同「春袋」。
事緣男童Y作供時提及,被告黃偉明曾觸摸其「春袋」,法官林偉權遂問Y,他是否指膀胱。控辯雙方聞言即時作出反應,辯方稱,膀胱是儲存尿液之處,惟法官卻說,春袋就是膀胱,更透露他讀書時老師都是如此教。主控官一度建議可沿用男童所說的「春袋」,但法官指法庭有限制,較為粗俗的字眼可免則免,最後一致同意以「陰囊」代替「春袋」。
X曾問被告是否Gay
至於就日前供詞中出現「反包皮」一詞,法官昨天亦謂擔心「反」字在法庭紀錄內,會被人誤解為廣東話「玩」的諧音,變成「玩包皮」的意思,故認為最好還是用「捋」(音劣)字表達。
控方昨天在庭上播放男童X的會面錄影,X提到在被告寓所與Y同遭被告叫入浴室沖涼,被告問他「包皮包住能否射精」,並為他「搓」陰莖,但他沒有射精。接着被告稱自己已割包皮,故能射精,更示範自瀆並射精在牆上。X稱,曾問被告是否「Gay(同性戀)」,被告作勢以陰莖在他臀部位置「䟴」,自稱若是「Gay」便會這樣做。
他接受盤問時承認,去年因學業成績不太好,又常與男同學互相拍打和「揸」下體,更試圖觸摸女生胸部,驚動家長和警方。他承認,被告待他倆如契仔。
案件編號:DCCC1088/13
原網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26/18668847
作者:
將軍
時間:
2014-4-6 21:20
我認為這個法官,
也許需要再度接受學齡初的健康教育,
雖無關專業,
但對如此基本常識的缺乏還真令人感到不安
歡迎光臨 戰略要地 (http://urbase.net/bb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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