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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簡述漢代相權變化 [打印本頁]

作者: 逍遙的安少    時間: 2014-4-6 12:13     標題: 簡述漢代相權變化

前言:
一個高明的老闆,必然兩手準備。他會命令下屬做企劃,同一時間自己亦會做一份企劃。

兩者的評價可能皆是C(畢竟大家也是凡人)。

因此,為了讓屬下的工作量有價值(因為大家也是C級,我用我那份便行),最後便形成老闆要求屬下的企劃是B級,甚至A級。

這就是我與將軍在前幾天聊的狀況……,這亦是我現在寫文原因:

正文:
是次探討論議題是漢代政治簡史

眾所周知,劉邦是淮四集團出身,而漢初就是功臣壟斷。

在法制上,丞相權很大,位很高。

丞相職權,無所不包,「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育萬物之宜,外鎮撫四夷諸侯,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職焉。」

早期弱相蕭何,往往要親下民間,以察民情(故致蕭何要在民間做些差勁之事,以免功高蓋主)

後曹參遭惠帝質問墨守成規,曹參以蕭何劉邦之強駁之,惠帝無言以對(詳見蕭規曹隨)。

乃至文帝,則無甚可言,一則我忘了,二則文帝本身是諸王共舉,少有衝突

後至景帝,丞相周亞夫以「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駁斥了景帝封外姓王之議,上默言。

上雖可見丞相之封駁,多引經據典,惟實質上職權確實很大,丞相府下設十三曹,主理朝中大小事務,禮議、民政、財政、軍事、司法等,無所不包。

皇帝之昭書,丞相有權封駁退還,而無丞相之印,昭書亦被視為非法,十三曹不會施行。此與中國烏坎民選村委,政府不賣帳,無法兌現競選承諾無異。


武帝之時,武帝從太后手中奪得軍權(槍子裹出政權),加上七國之亂,而無人有權力制壓皇帝,遂先以先拜相,後封侯,使相位低於侯,一易昔日先侯拜相傳統(前:相>侯,今:侯>相)。

又濫加殺害丞相,武帝12丞相,印象中只有3-4個是善終,例如公孫弘。

此外,又設立內朝,取代丞相府決策能力。昔日皇帝參議,天子需親駕相府之像不見(即是丞相主場,天子作客)。

時政出內朝,丞相無法過問(除非你想硬入禁宮)

此後,丞相名位,更遭一分為三(大司馬、大將軍、大司徒)

而實權又落入內朝之手,諸如霍光雖為大司馬大將軍,亦需領尚書使,才得到實權。

後來王氏奪漢,亦因其掌控內朝,丞相而成虛位。

東漢光武帝時,曾言:「雖置三公,而實歸台閣」,丞相已經是虛榮了,就像榮譽主席一樣。

日後之清議之士,則需聯絡外戚,方可一爭天下(外戚掌京畿北軍,宦官掌南軍)


漢代之相權,遂一去不還,乃至東漢末年,群雄並起,時曹操擔任丞相,基於其掌握軍權,可說是掌控整個朝政,甚至皇帝婚嫁,亦為丞相所制。

最後,曹氏奪天下,漢代正式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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