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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香港獨立傳媒網:〈港視推流動電視 半澤式反擊?〉 [打印本頁]

作者: 逍遙的安少    時間: 2013-12-20 19:49     標題: 香港獨立傳媒網:〈港視推流動電視 半澤式反擊?〉

【即時】香港電視將於下午五點半召開記招,宣佈最新發展計劃。香港電視提交予港交所的通告顯示,港視將推出多媒體廣播服務 Over-The-Top(「OTT」),將設有3至5條頻道,計劃在明年七一前後啟播,公司將重新聘用早前被解僱的320名員工。

港視流動電視的其中一個發佈方式,是收購中移動的附屬公司,透過其網絡以手機進行廣播。

港交所通告全文(請以港交所網頁為準):

本公司欣然宣布其多媒體業務的最新發展情況。經探討各個不同的選擇方案後,本公司已決定推出創新的 Over-The-Top(「OTT」)及流動電視服務,並預計自二零一四年七月一日或該日前後開始通過該等平台傳送其多媒體內容。本公司目前計劃會通過三至五條頻道經營業務,其中包括一條綜合廣東話頻道和一條「24 小時」新聞頻道。基於此等發展情況,本公司將會恢復其內容製作業務,並會步進興建位於新界將軍澳工業邨的新多媒體製作及分銷中心的下一階段。除此之外,在需符合此等業務發展的進度及業務需要的前提下,本集團目前計劃提議分階段重新聘用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宣布裁減的大約 320 名員工。OTT和流動電視服務將為本公司於本港的內容分銷業務提供嶄新的平台。鑑於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及具備多種功能的手持裝置於本港日漸普及,本公司相信於香港提供 OTT 和流動電視服務的需求及業務發展潛力將會增加。同時,本公司亦相信香港廣大的觀眾會樂意接受通過互聯網及流動電視服務獲得電視內容這個嶄新的方式。本公司致力進一步發展其多媒體業務,當中包括本港的內容分銷頻道及/或平台、與內地及海外製作公司合作及/或合夥從事電視節目製作,以及電影和多媒體內容製作。

OTT於過去十年,在 OTT平台上開發各項話音、應用方案及媒體服務乃是一項技術的革新,這由全球觀眾的喜好及需求所帶動。能與互聯網連結的智能電話、平板電腦、手持裝置、電腦及智能電視日趨普及,以及本港的寬頻互聯網用戶人數上升,均為內容供應商帶來不可多得的機遇,讓它們可通過 OTT 平台傳送直播電視及視頻點播服務。本公司的OTT 服務使觀眾能通過眾多的互聯網連結裝置(如智能電話、平板電腦、個人電腦及智能電視等)觀看其頻道。觀眾可以選擇觀看直播或視頻點播的多媒體內容。本公司的市場推廣團隊及研發團隊一直與潛在的應用方案開發商一起,就可供 OTT 平台及服務的設置、安裝、使用及管理等所使用的技術解決方案進行商討及評估。

本公司的流動電視服務使觀眾得以通過可接收頻譜傳輸的移動裝置觀看其頻道。

本公司通過其全資附屬公司所收購的目標公司目前持有(其中包括)頻譜、綜合傳送者牌照及取得關於在本港提供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的基礎建設、設施及設備。目標公司是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主要從事提供流動電視及相關服務,並沒有在本港從事提供流動電話服務。目標公司可使用頻譜,有效期直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日為止。

由於就收購事項的一個或多個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少於2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章,收購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的交易。

本公司與賣方(目標公司的唯一股東)簽署了協議。按照協議,本公司向賣方支付了選擇權對價。因此,其可按本身的絕對酌情權行使選擇權,按購買價購買目標公司 100%的股權。賣方已同意在完成前清償目標公司拖欠賣方或其關聯方的所有未償還債項(賣方於完成時以零對價出讓給本公司的頻譜相關債項除外)。於賣方發出關於目標公司獲簽發綜合傳送者牌照的通知及其向目標公司轉讓頻譜完成後,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行使了選擇權及收購事項於同日完成,目標公司因此成為了本公司的間接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

選擇權對價約 15,200,000 港元已於簽署協議之時支付。購買價約 142,200,000 港元由本公司於完成時支付給賣方。選擇權對價及購買價由本公司的內部資源撥付。對價是由3
本公司與賣方主要參考賣方為取得頻譜而已支付的 75,000,000 港元頻譜使用費和頻譜的剩餘許可年期,按公平基準磋商釐定。董事認為協議的條款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賣方及目標公司的資料本集團主要從事提供多媒體製作與分銷及其他多媒體相關服務,包括提供電視節目、多媒體與劇集製作、內容分銷及其他相關服務。 賣方主要從事於本港提供公眾移動無線電通訊服務。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董事所知、所得資料及所信,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所有人是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的第三方。

按照目標公司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公司條例而編制的經審核財務報表,目標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的淨負債約為2,300,000 港元。目標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錄得的淨虧損(除稅前及除稅後)約為 3,600,000 港元,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錄得的淨虧損(除稅前及除稅後)約為17,800,000 港元。於賣方集團向目標公司轉讓頻譜及專為在香港提供廣播類流動電視服務的一些設施和設備後,目標公司的未經審核負債淨值約為 2,700,000 港元,此數字是從目標公司於完成日期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編制的未經審核初步財務報表中摘錄出來。

OTT 及流動電視服務對本港來說相對較新,而在提供上述服務方面我們也沒有任何往績紀錄。目前並無保證本集團將可成功地實施本集團的業務計劃及策略,或者吸引觀眾收看其 OTT 及流動電視服務。而且,多媒體業務市場競爭激烈。如果本集團自行製作的多媒體內容未能迎合觀眾的口味,本集團未必可以在多媒體內容製作業務中建立卓越的聲譽,而其業務前景或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通告連結: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31220324_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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