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婉轉,是事實: http://www.nownews.com/n/2008/07/05/971486
這篇文章無論在國內或是國外網路上有很多部落格或是論壇都有轉載,所以要查起來也不是很困難,包括史丹佛大學本身的校方網站上,都有作澄清。(參見:史丹佛網頁)
既然「當事人」自己都出來說話了,以「證據力」來說,應該是相當有力了,所以我們以下就用史丹佛大學自己的澄清來跟大家報告,澄清主要分為三個部分:
首先,史丹佛夫妻的兒子並沒有讀過哈佛,也不是死於意外事故。(He had not spent a year at Harvard before his death, nor was he "accidentally killed.)
其次,文章中提及史丹佛夫妻的兒子很喜歡哈佛,所以想要捐款給哈佛,蓋一棟以他們兒子的名子為名的大樓──這也不是事實。事實是,從歐洲回到美國的Leland Stanford先生,在東岸停留並且拜訪一些大學以及向這些大學校長諮詢相關問題。當時哈佛的校長Charles W. Eliot在1919年寄給史丹佛大學第一任校長David Starr Jordan的信中,有提到Stanford夫妻來訪。不過當時,他們很顯然也還沒有決定是否要建立一間大學、一間技術學校或是博物館。Charles W. Eliot校長建議Leland Stanford建大學,資金需求在五百萬美元左右。Standford夫妻互看一眼後,同意勉力募集所需的經費。
最後一點,也是最「警世」的部分:秘書讓史丹佛夫妻在哈佛校長辦公室外面等待很長的時間,以及校長看到史丹佛夫妻的穿著,就很看不起他們等等──也是不正確的。史丹佛大學的澄清中指出,以史丹佛先生身為加州前任州長以及知名的鐵路大亨,哈佛大學不可能故意讓他們在校長的辦公室外面等待很長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