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BL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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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逍遙的安少
時間:
2013-8-15 00:35
標題:
BL感言
很想睡,但媽在弄床,無法子。
有人會說,若果你要批評一樣的東西,你必須對它有透徹的理解,我很認同。
那麼,為什麼社會大眾會反對同性戀、或者同性戀婚姻呢?
他們亦沒有同性戀婚姻,未試過,豈可批評該事呢?
但事實上,我們依舊是可以作為社會的一份子去批評。
那麼,這又是否不公允、客觀呢?
答案當然不是,因為人們會說這樣的行為影響社會風氣。
啊,我究竟想說甚麼嗎?
對了,對了,我想說的是旁觀者清。
等一下,又好像不是,表示很想睡,已忘了想說甚麼。
啊,想起了,若果退一步而言,不試則不能批評,那我們應該要沉默。
不過,香港一眾未試過民主的人,卻沒有沉默,繼續追求民主,並指出它的好處。
在個人戀愛上,愛情常被說是兩個人的事,外人不宜評論,不過若果曾戀愛過的人,看著人家身陷情網、或者被騙,又是否因為自己曾有過經驗,可以說三道四,還是因為沒有遇過愛情騙子,而要沉默而見死不救呢?
又從性別上來,我們男性不是女性,也沒有當個女性,怎麼可以對女性評頭品足,24,36,24。
我究竟要說甚麼?對,對,BL。
其實,我是看到布卡漫畫,有個人說誰人發明BL這東西。
表示我個人曾愛騙的看,亦表示看過一整套漫畫,還要是逆光源氏計劃.......
表示我的理智使我初時放棄,不過後來無事何做,只好繼續看。
個人最後是看完了,然後得出的感言是在漫畫世界上,其實很難分清男與女。
我印象中,第一卷還以為那女僕裝的人是女,原來男......
所以,一切如同夢幻,現實亦如此。
我個人不是鼓吹你們男男,只是若女生像男性,而你對她有好感,請不要放過她。
一個成功的人生嬴家,就是要夠人渣、節操掉滿地,所以我失敗了,懂嗎?
作者:
cd0719
時間:
2013-8-15 03:41
本帖最後由 cd0719 於 2013-8-15 03:50 編輯
因為愛
所以愛
珍惜在一起的愉快...
我想戀情的開端都是如此簡單,這樣而已
不需也沒甚麼理由
只是簡簡單單的愛過
我還是我
作者:
waynechen251
時間:
2013-8-15 09:19
最後一句話是陷阱 陷阱啊!
作者:
逍遙的安少
時間:
2013-8-17 16:16
樓上兩位都太年輕,給大家看一個LINK。
其實,只要一個人夠人渣,就是人生大嬴家。
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3/02/23/32055
歡迎光臨 戰略要地 (http://urbase.net/bb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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