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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每個人都該知道的槍戰13大守則 [打印本頁]

作者: B943B0022    時間: 2013-3-27 00:45     標題: 每個人都該知道的槍戰13大守則

本帖最後由 B943B0022 於 2013-3-30 16:27 編輯

1.槍械只有兩個敵人:生鏽和政客
2.被12個人審判(陪審團)也比被6個人抬著好(指死掉了進棺材之意)
3.警察帶槍是為了保護他們自己,不是保護你
4.永遠不要讓能威脅你的人,事,物逼近到伸手可及的位置
5.永遠不要告訴對方"我有槍",在真正該用致命武力的時候,對方聽到的第一個聲音應該是你開保險的聲音
6.打119找警察,平均反應時間是23分鐘(國外);但一把點357的反應時間是每秒1400呎
7.槍戰中最重要的規則就是一定要贏,即使耍手段也在所不惜
8.讓你的敵人必需要在槍林彈雨當中推進,也許你最後會被對方用你的槍把你打死,不過他得拿著那把槍把你打到死-因為子彈已經被你用完了
9.如果你在槍戰當中,當你沒在射擊時,就應該在換彈匣,當你沒在換彈匣時,就應該在移動;假使你既沒射擊,沒換彈匣又不移動,那你大概已經死了
10.在生死交關之際,一定要有所行動,也許行動本身不一定正確,但一定要有所行動(別坐以待斃)
11.當你帶著槍時,人們可能會說你杞人憂天;他們根本在胡說八道,因為當你帶著槍時,還有什麼好讓你憂慮的?
12.你可以用任何語言要對方停下來,可是用大口徑武器指著對方的腦袋,絕對是一種更為共通的語言!
13.你救不了整個行星,但(有槍的)你有可能救得了自己和家人


轉自網友特南克斯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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