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分析
豐島海戰和黃海海戰兩次遭遇日本聯合艦隊,北洋艦隊被擊沉多艘大型艦艇,但未能擊沉一艘日艦,也無發射魚雷打擊日艦的戰績。據查是丁汝昌「只識弓馬」,一干管帶也全用錯了炮彈,不用海戰時的開花爆破彈,用了穿甲彈甚至訓練彈。豐島海戰中,日本吉野號被一枚濟遠艦150毫米口徑火炮擊中右舷,擊毀舢板數隻,穿透鋼甲,擊壞發電機,墜入機艙的防護鋼板上,然後又轉入機艙里。可是由於彈頭裡面未裝炸葯,所以擊中而不爆炸,使吉野僥倖免於報廢。黃海海戰中,北洋海軍發射的炮彈有的彈葯中「實有泥沙」,有的引信中「僅實煤灰,故彈中敵船而不能裂」。當時在鎮遠艦上協助作戰的美國人麥吉芬(Paul W. Bamford,1860-1897,美國安納波利斯海軍學院畢業)認為,吉野號能逃脫,是因為所中炮彈只是固體彈頭的穿甲彈[2]。據統計,在定遠和鎮遠發射的197枚12英寸(305毫米)口徑炮彈中,半數是固體彈頭的穿甲彈,而不是爆破彈頭的開花彈[3]。在直隸候補道徐建寅的《上督辦軍務處查驗北洋海軍稟》之後附有《北洋海軍各員優劣單》、《北洋海軍各船大炮及存船各種彈子數目清折》、《北洋海軍存庫備用各種大炮彈子數目清折》中統計,參加過黃海大戰的定遠、鎮遠、靖遠、來遠、濟遠、廣丙7艦的存艦存庫炮彈,僅開花爆破彈一項即達3431枚。其中,供305毫米口徑炮使用的炮彈有403枚,210毫米口徑炮彈952枚,150毫米口徑炮彈1237枚,120毫米口徑炮彈362枚,6英寸口徑炮彈477枚。黃海海戰後,又撥給北洋海軍360枚開花彈,其中305毫米口徑炮彈160枚,210、150毫米口徑炮彈各100枚。在3431枚開花彈中,有3071枚早在黃海海戰前就已撥給北洋海軍。蘇小東《甲午年徐建寅奉旨查驗北洋海軍考察》猜測:「至於這批開花彈為什麼沒有用於黃海海戰,惟一的解釋就是它們當時根本不在艦上,而是一直被存放在旅順、威海基地的彈葯庫里。由此可見,造成北洋海軍在黃海海戰中彈葯不足的責任不在機器局,也不在軍械局,而在北洋海軍提督丁汝昌身上。」在中日雙方開戰後,丁汝昌執行李鴻章「保船制敵」的方針,消極避戰,「仍心存僥倖,出海護航時竟然連彈葯都沒有帶足,致使北洋海軍在彈葯不足的情況下與日本艦隊進行了一場長達5個小時的海上會戰,結果極大地影響了戰鬥力的發揮,也加重了損失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