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ps51402 發表於 2016-1-24 11:50
建議搬運資料的工作
若有區長可以由區長協助搬運該區資料
若無的再由總區長或是將軍給予協助
0072005 發表於 2016-1-24 12:17
那叫MIKU法院
還有,版主哪時可以編輯版規的說
將軍 發表於 2016-1-24 13:34
現在應該可以了.
waynechen251 發表於 2016-1-25 18:36
本人宣告放棄騎馬與砍殺版區之復原但申請能獲得特別權限,在於要地之對外宣傳
...
將軍 發表於 2016-1-28 20:26
關於第一點的後半段,
區長名稱為特務高幹,
我認為應該可以不用這麼區分了,
逍遙的安少 發表於 2016-1-28 22:02
關於第一點,可以在議事廳討論,尋求共識。不過,儘管不更名特務高幹,依將軍說法,基於共識原則,超級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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